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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出國交流補助二次發放獲補助名單及金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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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國際事務處 張貼日期:2019-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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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出國交流補助二次發放
獲選名單及金額
中文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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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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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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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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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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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O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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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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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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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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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O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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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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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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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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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O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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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與室內設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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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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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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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O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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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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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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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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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O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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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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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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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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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O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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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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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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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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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O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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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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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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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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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O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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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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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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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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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O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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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媒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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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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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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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O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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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媒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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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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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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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O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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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外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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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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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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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O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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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外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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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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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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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O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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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外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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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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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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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O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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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外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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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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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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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O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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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外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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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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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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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O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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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維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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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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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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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獲獎同學依以下規定備妥資料,繳交至國際園地辦公室:
申請「短期交流或出席國際會議」者:
1. 學生出國請示單。
2. 學生專用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附件五、學生專用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
3. 電子機票(如無法搭乘本國籍航空者須填附檔一、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表)。
4. 登機證正本或護照之入出境該國境內戳章影本。
5. 機票購票證明或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正本。
6. 本校核定補助通知(核定補助書函請至國際園地交流組領取)
7. 出國研習成果報告(需經指導教授審核通過),如附件二、成果報告書。
8. 其他核銷時應備之憑證正本,包括機票、生活費、材料費、註冊費、學費與學分費、行政費或保險費之收據。(若欲核銷「生活費」,僅有到達、離開當地日與實際會議時間之生活費可核銷,他日若是非會議行程則不可核銷。)
*第4. 5. 8.項之憑證請黏貼於附檔四、支出憑證粘存單
二、同一出國研習計畫或申請事由如同時獲得校內外其他單位經費補助者,應留意該單位是否同意接受同一案之配合補助,並遵守其規定。
三、欲放棄獲獎資格者請填妥附件之放棄聲明書,如附件三、放棄聲明書,並回傳至tdi@yuntech.edu.tw。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受補助者如因特殊狀況或其他原因無法按原計畫執行時,應於事前專案簽呈校長核定,方得變更計畫。變更後,如出國期間未滿該類別規定,補助金額依實際出國研修期間比例降低,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提早回國者不在此限。並不得因前往地區改變而增加補助經費。
(二)於出國期間逕自休學、退學、未如期返國者,喪失受補助資格,所領補助費用應全數歸還。
(四)出國研習成果報告無償授權本校為業務推動之任何利用。受補助者應參與各項成果發表會及協助來年的受補助者。
(五)若為應屆畢業生,於辦理離校手續前,應先向補助單位繳交出國研習成果報告及核銷文件後始得辦理離校,或事先完成延後畢業相關申請。
!!!請於12/10前繳件至國際園地(大餐廳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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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 2019/10/30, 週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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