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清寒優秀僑外生獎學金開始申請! (不是教育部清寒助學金)
一、獎助對象:就讀本校之僑生、外籍生(不含博士班)符合如下資格者:
(一) 具有官方証明清寒者。
(二) 大學部舊生:就讀大學部滿一學年,每學期至少修習九學分,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延畢生不得申請。
(三) 研究所舊生:就讀研究所滿一學年,每學期至少修習一門學科,且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82分以上。
但在撰寫碩士論文期間無前一學期成績者,可提出指導教授推薦書及論文撰寫計畫申請之,以一次為限。延畢生不得申請。
(四) 大學部及研究所新生:附高中或僑大或大學歷年成績及其他有利文件。
二、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金額:每名每學年新台幣10,000元整。
(二)名額:視年度預算而定(以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
三、申請日期: 自公告日開始至111年11月02日17:00止,逾時不候。
四、申請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及評分表 (見附檔,大一或大三2+2新生請用新生版;大二(含)以上請用舊生版。評分表請依自己的實際情況勾選)
(二)成績證明
舊生:110學年度之歷年成績單(大學部再至教務處註冊組櫃檯申請110學年度名次證明書)
新生:高中或僑大或大學歷年成績。
(三)清寒證明(需有官方證明(包括原本的中學開立的)),繳交影本 (若影本不清楚或非中文或英文,將查驗正本)。
(四)其他有利申請本獎助學金之書面資料或作品(例如: 比賽得名獎狀、社團幹部證名、活動參與證明…等)。
要申請的同學,請準備好以上申請文件,11月02日17:00前繳交至國際園地。
所需文件(包含申請表及各項證明),請自行下載填寫列印,自行整理後繳交過來,國際園地不提供紙本申請表索取,不協助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