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獎學金】僑聯文教基金會111學年度各種僑生獎學金,收件至10/26(三)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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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大二~大四在學僑生。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向本會申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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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A.110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 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B.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C.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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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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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截止日: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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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資料:1.詳填申請表。(各欄請詳細填寫,建議以電腦打字,字跡務求端正)
2.110學年度成績單正本。(不收歷年成績單)
3.清寒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可免) -
繳交地點:國際處國際園地
附件:(請自行下載,並詳填!) 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申請表
備註:如有缺件、填報資料不正確(漏填),不另行通知,視作放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