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2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
提供單位:韓國9所學校,學校名單如附件。
名額:預計正取14名,備取7名。
受獎期限:6個月,自112年9月起至113年2月止。
待遇:各校待遇稍有不同,詳參附表學校名單。
報名者資格:
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始得報名參加甄選: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三) 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推薦時,請先行評估申請學生赴韓研習決心,含其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南北韓可能發展情勢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現況等因素)。
(四)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惟應屆畢業生無法填選全北大學為其志願;另已畢業之學生不具報名資格。
(五) 須經就讀學校推薦。
報名者應繳書面文件:
請於2023年5月15日中午12:00前繳交下列(一)~(八)之文件紙本至國際園地1F辦公室,並郵寄(四)、(六)、(七)、(八)之電子檔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一) 報名表。
(二)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報名表上)。
(四) 大學以上各學年英語成績單影本。
(五) 師長推薦信乙封(韓文或英文)。
(六)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
(七)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自傳、讀書計畫各1篇。
(八) 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甄選作業流程
(一) 初選:申請者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審核後擇優推薦,每校至多推薦1名;未經學校推薦者,不予受理,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二) 複選:
1. 書面審查:經本部審查符合申請資格者寄送面試通知單。
2. 面試:112年 6月上旬由本部聘請面試委員對符合申請資格者進行面試,擇優錄取;面試原則以韓文或中文進行(實際面試時間、地點及方式將另行通知)。
(三) 評審標準(總分100分):
1. 書面資料:包括在學成績、自傳、讀書計畫及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等(25分)。
2. 人品與態度:包括儀表、禮貌、態度舉止及涵養等(25分)。
3. 言詞與表逹能力:包括思考與反應、言語表達、外文能力及邏輯概念等(25分)。
4. 學識與見解(25分)。
(四) 甄選結果:112年6月中旬,本部函知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及推薦學校。
(五) 分發學校: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參酌學生志願、面試成績及韓國合作學校規定分配研習學校,並將分發結果於112年6月下旬逕函知錄取生國內就讀學校。
詳細資訊請參考附檔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