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項徵求案係依國科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辦理,旨在增進我國與國際學術界之交流,提高我國科技水準及國際學術地位。
二、114年度第一期作業時程如下:
(一)本校自訂截止日為114年3月31日中午12點止。
(二)會議舉辦時間:須於114年4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間舉辦之研討會。
(三)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4年6月23日,必要時得予展延。
三、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簡稱會議主辦人)得向申請機構提出申請,逾期或申請文件不齊者,國科會不予受理或予退件,請會議主辦人及早作業。申請作業如下順序:
(一)本校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以下簡稱會議主辦人),應先於國科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並繳交送至本校總承辦人。
(二)本校收得會議主辦人申請案後,應先審核相關資格與文件再彙整送出,毋須備函。
四、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大型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有兩個國家或地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但不包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
五、因應研討會運用數位化技術辦理之需求,外籍專家學者或與會人員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方式參與會議,可視為親自出席會議,規劃補助費用項目時請整體考量實體或視訊等會議形式之需求。
六、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及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揭示之合理精神,申請機構得依實際需求提列托兒服務或無障礙措施經費。
七、經國科會審查未獲推薦之申請案件不得提出申覆。
八、申請舉辦之研討會應符合以下所列條件:
(一)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本會認可。
(二)至少應有二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但配合本會政策規劃推動之學術研討會不在此限。
(三)國際學術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之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
(四)國際性學術研討會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九、本補助案聯絡資訊:
(一)補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科教國合處承辦人洪小姐,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二)本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資訊處客服人員,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三)本校承辦人:國際事務處張小姐(2382/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