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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二, 16 七月 2024 17:15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4年度「臺灣─史丹佛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人才培育計畫」

國家科學與技術委員會 臺灣─史丹佛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人才培育計畫

 

一、計畫簡介 國家科學與技術委員會「臺灣─史丹佛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人才培育計畫」 (Stanford-Taiwan Social Science Fellowship Program,以下簡稱 STSS),主旨乃為 促進國內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研究之卓越化。本計畫透過與美國史丹佛大學 (Stanford University) 行為科學高等研究中心(Center for Advanced Study in the Behavioral Sciences,以下簡稱 CASBS)合作,甄選人社領域傑出人才與該機構進 行研究交流,進一步提升國內人文社會科學高階學術研究人才,促進與 CASBS 研究社群之跨領域交流合作。

 

二、人才甄選 STSS 計畫一年進行一次甄選,選出一名具備人文社會領域背景之研究學者,與 史丹佛大學行為科學高等研究中心(CASBS 網址:casbs.stanford.edu)進行為 期九個月之學術研究交流。CASBS 提供一流的環境與機會,透過國際知名的學 者跨領域的對話交流,創造互相激勵的社群場域及互動機會,以獲取學者於研 究突破與創新之成長空間,進而育成具備人文社會科學底蘊之高階人才。

 

三、執行單位 1. 本學術研究交流計畫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STPI) STSS 計畫辦公室執行。 2. 為使甄選流程公開透明,本計畫之各階段甄選,將邀請在學術界具有聲望, 具學術成就、公正性及判斷性之人文社會科學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進 行甄選。

 

四、申請資格 1. 申請人需具有本國國籍,並獲得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博士學位,根據 CASBS 網頁規定 (https://casbs.stanford.edu/apply-casbs-fellowship/fellowship-applicationguidelines-and-selection-process),取得博士學位後需有 3-4 年之資歷,不提供 博士後研究學者身分。 2. 在人文社會研究已有傑出之學術表現。 3. 具有良好的英文聽說讀寫能力。 4. 非常有興趣參與定期的跨學科交流。 5. 願意承諾在研究員計畫期間居住在當地。

 

五、申請方式 請於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STPI) STSS 計畫網站 (https://exp.stpi.narl.org.tw/project/STSS/index) , 下 載 簡 章 並 請 至 計畫網站 (https://exp.stpi.narl.org.tw/project/STSS/index)於線上填寫申請表,本梯次申請截 止日期為民國(下同)113 年 10 月 2 日(三)中午 12 時止如確認將申請本案,申 請人應於申請截止時間前線上送出報名資料,逾期上傳或繳交文件不符合本案要 求者,恕不受理。

 

六、甄選流程 1.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依申請人送達之申請資料,由本計畫所組成之評選委員 先進行書面審查,初步選出符合上述申請資格條件之人選,然後進入第二階 段。 2. 第二階段面試:將為通過第一階段書面審查之申請人安排面試,然後提出選 送至 CASBS 進行學術研究交流之人員建議名單。 3. 第三階段確認:人員建議名單由 CASBS 審查確認後,即確定為入選人員。 4. 研究交流期間退場機制:入選人員研究交流期間,如有明顯不適任、嚴重違 反史丹佛大學校規或當地法規情事者,將由史丹佛大學成立評議委員會進行 評估,如經評估認定不適合繼續參與本學術研究交流計畫,將提前終止與該 入選人員簽訂之補助合約。

 

七、名單公告 1. 預定於 113 年 11 月於官方網站公告本梯次【書面審查】結果,並個別通知 入選者第二階段面試時間及地點。 2. 本計畫預定於 114 年春季公告本年度入選人員於官方網站。入選學員與財團 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STPI)簽訂合約後,將由史丹 佛大學 CASBS 協助辦理報到程序及簽證相關事宜,本梯次確切赴美時間依 據美方所發給入選學員之入境簽證文件為準。上述程序如有異動,請依 STSS計畫網站公告為主。

 

八、補助方式 1. 補助費用:依照史丹佛大學 CASBS 規劃課程設計,入選人員之全學年度費 用將由本計畫支付。 2. 赴美生活費:本計畫提供補助預估總金額約美金 7 萬元(新台幣至多 217 萬 元),包含支付入選人員所需費用、在美所需之生活津貼、補助醫療保險、往 返美國機票費、出國手續費或在美國當地所發生觀摩實習的旅行支出等費用。 生活費之核發於入選人員與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 中心(STPI)簽約後依合約規定撥付。 3. 若因天災、傳染病影響課程研習進行,且需配合史丹佛大學 CASBS fellow 該 年度梯次頒布之規定,改採以部分線上或全線上方式完成該年度研究交流, 然在台期間不補助赴美生活費,或改以其他方式補助,屆時將以實際合約內 容為準。

 

其他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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