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送教育部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所需填報國際化活動相關表冊,請各相關單位依說明填報,
並經主管核章後於111年10月13日(四)前,將書面資料及電子檔送交國際處統一上傳,請查照惠復。
說 明:
一、旨揭表冊簡述如下,請依項目定義協助提供貴單位所屬相關資料。
(一) 表3-2-3辦理外語相關活動資料表:所舉辦任何可幫助提升外語學習之活動
(110學年度貴單位所舉辦之活動皆可填寫,不限參與對象及時間長短,類型可包含:演講、研討會、比賽、營隊、非學分班等)。
(二) 表4-8-4 學生參與競賽、論文出版等成效統計表:
110學年度【在學學生】出席國際會議之學生人次
(需至少3個國家/地區(含)以上(含臺灣地區)代表參與者,始可認定為國際會議)
(三) 表6-3學校辦理國內及國際合作與交流資料表:
與有簽訂校級合約(雙方皆以學校名義簽訂)之國內外大專校院(含大學)以上之學校
於110學年度師生合作交流情形(含研究、教學合作、研討會(不限規模)、交換、交流等)。
(四) 表6-4教師交流人員名冊:110學年度下學期
1. 邀請境外學者來訪交流之;
2. 本校專任教師參與境內外學校或機構之
國際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國際學術合作、演講、研習活動,或講學之資料。
(五) 表6-5學校辦理國際學術研討會統計表:
110學年度舉辦有「對外公開徵稿」及「審稿制度」,且會議發表者至少有3個國家/地區(含)以上之國際研討會或兩岸學術研討會。
二、各項填報表冊及說明請詳見表單說明,若參與方式為線上,亦請填列,並於相關欄位註記為線上,
填報內容將為本校上傳之對外正式資料,請務必詳實填報,並請勿任意修改表格格式。
三、各表件紙本請於10月13日(四)前經承辦人及單位主管核章後送至國際處彙整;電子檔案請同時傳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