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單位: | 國際師生組 |
承 辦 人: | 阮芳夏書 |
分 機: | 2394 |
電子郵件: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服務名稱: | 僑生居留證(ARC)申請延期 |
一、需準備文件:
1. 居留證正本
2. 護照影本
3. 半身脫帽白底大頭照一張
4. 在學證明
5. 住學校宿舍繳費證明或住校外房租契約
6. 港澳身份證(香港、澳門學生)
7. 回鄉證(香港、澳門學生)
8. 費用:NTD 500(僑生) / NTD 300(港澳生)
二、申請時間:
* 於居留證逾期前30天,可開始申請
* 請注意自己的居留效期,請勿讓居留證逾期!
* 外僑居留證逾期之罰則(入出國及移民法第85條):
*** 逾期居留者,將處新臺幣2,000-10,000元罰緩。
§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法規: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132
三、申請方式:
1. 自行上網申請: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foreign-student/individual/login
2. 備齊文件至國際園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