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單位: | 國際交流組 |
承 辦 人: | 張瑋婷 |
分 機: | 2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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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名稱: | 國科會其他學生出國補助項目 |
一、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千里馬計畫、臺德三明治計畫、赴V4國家研究交流)
(一) 請於校內截止期限前至國科會學術服務網申請,並通知國際事務處線上送出
(請注意,國內指導教授於線上繳送推薦信之截止期限與申請人相同,
請申請人主動提醒教授於期限內繳送,若國內指導教授未於截止日前完成推薦信繳送,則屬申請文件不全,國科會將不予審查)。
(二) 臺德三明治計畫自2021年起併入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千里馬計畫)之補助範圍
(三) 此項計畫約每年6-7月開放申請,實際以國科會公告時間為準
(四) 獲補助者須於公告錄取日次年1/1-10/31間完成與本校簽約並抵達國外研究機構報到。
1. 國際事務處提供合約書予受補助人。受補助人最遲應在出國前12週,備妥下列文件送國際事務處:
(1) 合約書1式4份(受補助人及受補助人自行覓具之保證人須填妥資料及簽章)
(2) 前往研究機構出具之供辦理簽證之文件影本
(3) 核定函及清冊影本。
2. 辦理請款:
(1) 學校向國科會請款:國際事務處於受補助人出國前8週至4週內向國科會請款。
(2) 學校向學生第一次撥款:國科會撥款後、至遲受補助人出國前2週,受補助人提供以下文件予國際事務處辦理第一次撥款(80%):
已開票之電子機票影本、簽證影本(免簽者免附)、前往研究機構出具之供辦理簽證之文件影本。
3. 確定出國日期時,由系所上簽,受補助人並辦理出國期間校內請假流程。
4. 受補助人抵達國外研究機構30日內,須依國科會規定至國科會網站填報「抵達國外研究機構報到」
(國外指導教授出具報到證明信函所述之「抵達國外研究機構報到日」即補助起始日期,務必自行確認是否正確)。
5. 受補助人於國外研究期間如因特殊或緊急事故,必須在研究期間中途返國處理時,應依相關規定通知國際事務處及國科會。
返國停留期間所需費用均由受補助人自費負擔。補助期間請假返國總日數不得超過30日,且返國期間不得支領補助公費;
請假返國總日數逾30日或國外研究日數未達180日者,需返還所領全額補助公費。
(五) 計畫變更均依國科會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受補助人未徵得本校、原核定之國外研究機構及國科會同意,
不得任意變更申請時繳交之「國外研究計畫書」(包括改變研究主題、研究期限、研究國家、研究機構、提前終止研究、自行回國、延後返國等)。
如有未經同意即任意變更者,本校除通知國科會外,並追繳全部國外補助費用。
(六) 研究期滿應辦事項:
1. 受補助人於研究期滿應立即返國繼續就讀,如有未經事先核准逾期返國,或不返國,應償還所領國科會補助費用。
2. 受補助人研究期滿一個月內至國科會網站辦理結案,線上繳交研究報告及登錄資料:
受補助人至國科會線上作業系統繳交研究報告、
輸入補助期間我國出入境日期、上傳本國護照基本資料頁及補助期間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向內政部申請)。
3. 受補助人下載補助公費結算表:
前點資料經國科會審核通過後,國科會將以Email通知受補助人,
審核通過者,受補助人即可至國科會線上作業系統列印「補助公費結算表」並簽章。
4. 受補助人檢附以下資料,送國際事務處辦理第二次撥款(20%):
(1) 護照基本資料頁及補助期間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2) 國科會線上登錄「抵達國外研究機構報到」通知單列印簽章之影本。
(3) 已簽章之補助公費結算表。
(4) 國科會核定函及清冊影本。
5. 國際事務處最遲應於補助期滿2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函送國科會辦理經費結算及餘款繳回:
(1) 機關人員已核章之「補助公費結算表」。
(2) 國科會核撥經費函影本。
(3) 國科會核定函及清冊影本。
(4) 若有餘款繳回,由學校匯款。
(七) 其他注意事項:
1. 受補助人赴國外研究期間,不得同時支領我國政府所資助之其他赴國外研修公費、獎助學金或出席國際會議相關費用。
2. 受補助人赴國外研究期間的研究成果,發表於學術期刊之論文,必須以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National Yunl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之名義發表。
3. 受補助人在研究學校研究期間應注意自身安全及各方面表現,並遵守研究學校之一切規定,維護個人榮譽及學校校譽。
4. 自核定補助至結束研究返國,所涉國外研究事宜及權利義務關係,均依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及
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學員應注意事項(適用核定通過後)」( (該補助出國年度) 年出國者適用之版本)」規定辦理。
二、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
(一) 請至國科會學術服務網線上申請,並自行寄送指定之紙本資料至國科會
(二) 約每年6-7月開放申請,實際以國科會公告時間為準
三、臺日青年科技人才交流—選送博士生赴日研究
(一) 請至國科會學術服務網申請,並通知國際事務處線上送出
(二) 補助對象:中華民國籍且在臺灣之大學校院就讀自然科學領域之在學博士生
(三) 此項計畫約每年申請時間不定,實際以國科會公告時間為準
四、歐盟大型儀器培訓計畫(HERCULES):
(一) 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人員可申請,約每年9-10月開放申請,實際以國科會公告時間為準
(二) 本項培訓課程地點在法國東南方格勒諾勃(Grenoble)舉行,於申請之隔年2-3月間舉行,
包括共同課程及分組課程(A組及B組)。國科會補助至少2-3名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人員
參與本項訓練,補助內容包括:臺灣至法國往返交通費(新台幣60,000元)、受訓期間
(含搭機往返)之部分生活津貼、註冊費(含課程及住宿,2,900歐元)及保險費等, 總計約為新台幣21萬元。
(三) 申請須完成兩步驟:
1. 國內部分:須將紙本與電子檔於校內截止日期前送國際事務處,發文國科會申請
2. 國外部分:須由申請者自行於法方截止日期前至該單位網站完成線上註冊手續
五、國內博士生赴西班牙高等教育科學研究委員會(CSIC)實驗室研習計畫: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在國內大學修習博士學位且已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之在學博士生,
並已取得西班牙研習單位指導員前往研習之同意文件可申請,約每年1月開放申請,實際以國科會公告時間為準
(二) 本計畫由西班牙高等教育科學研究委員會(CSIC)開放9個單位(每年數量不定)接受我國博士候選人進行2個月以上之研習
(應於申請當年度6月-12月間執行完畢),並由雙方補助部分研習費用。
國科會補助博士生之交通費及手續費,由西班牙研習單位補助每位1,000歐元上限之生活津貼。(實際以國科會公告為準)
(三) 學員應評估國科會該年度所列研究主題與自身研究論文之相關性,並主動與表列指導員聯繫,以瞭解該研習單位之特別要求及相關規定。
(三) 申請須於校內截止日期前將電子檔寄國科會承辦人,並將紙本一式二份送國際事務處,發文國科會申請
六、臺德(NSTC-DAAD)青年暑期營計畫
(一) 請至國科會學術服務網申請,並通知國際事務處線上送出
(二) 補助對象:
1. 戶籍設於國內之中華民國國民
2. 須為國科會認可之國內大學院校非人文社會領域科系,在學之碩士生及博士生 (赴德研習期間仍須擁有國內學籍)
3. 已獲得擬前往研習機構之接待單位同意函,並能於當年度暑期(7月至9月)赴德國研習者
4. 須具備英語或德語相當於CEFR B2 (含)以上之等級(3年內之證明文件)
(三) 約每年1-2月開放申請,實際以國科會公告時間為準
(四) 本計畫提供為期2-3個月之研習,第一週(我方為前3天)為共同課程,提供學員文化交流及瞭解臺德科研環境,其後為專業研習。
我方學員赴德時間為7-8月或7-9月期間。另考量德國大學期末考至7月中結束,10月初開學,德方學員來臺時間為8-9月。
(五) 補助項目:交通費、獎學金(在德期間每月1,000歐元)、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