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單位: | 國際交流組 |
承 辦 人: | 羅鈺涵 |
分 機: | 2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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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名稱: | 王秋雄榮譽博士補助德日交換生獎助金 |
«申請對象»
符合續領王秋雄榮譽博士(大學部及研究所)優秀入學獎學金資格者得申請本獎助金。
«申請條件»
符合續領王秋雄榮譽博士(大學部及研究所)優秀入學獎學金資格者。
«受領人資格»
除了實施要點『申請對象』及『申請條件』規範外,申請人需符合下列各條件者,始得受領本獎助金。
(一)研究所在學學生或入學一學期以上之大學部在學學生。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三)未曾同時或重複領取政府預算或民間機構所提供之其他留學獎助金。
(四)在職專班學生不得申請本獎助金。
(五)受領人應至德國、日本或美國之機構、學校研習或實習,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 與本校簽有交流學習合作備忘錄,並獲本校初選通過薦送。
2. 得依其重點研究領域,自行選擇德國、日本、美國學術單位,如前往非本校所簽定之交流學習合作學校,須為列名教育部所編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並將該機構、學校研習同意接受研習之相關證明文件送至國際事務處存查。
«獎助金額發放»
(一)本要點第二點第一項者:
發放時間及方式:經費以兩期核撥為原則,受獎人最遲應於出國前兩個星期及抵達目的國後分別備齊下列文件送至國際事務處,辦理第一期經費核撥。
(二) 本要點第二點第二項者:
應於返國後1個月內,將書面研習成果報告及數位檔案繳交補助單位,並備齊下列文件送所屬系所,依本校主計有關規定辦理經費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