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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 10 三月 2025 10:43

【獎學金】114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助學金」開放申請至3/24!

申請資格:

一、 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難,學業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 50,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二、 含公費生、研究生及延長修業之學生。

 

獎勵名額及金額:

一、每年 50 名,每名新臺幣 1 萬元。

二、泰北及緬甸僑生各 25 名,本會得視申請人數、成績高低及僑生經濟狀況酌予調整兩區名額。

 

應備表件:

1. 申請表。

2.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1 份。

3. 113 學年上學期學業成績單(含學業、操行成績及班排名)影本,並加蓋 學校證明戳記。

4. 泰北或緬甸地區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本。

5. 清寒證明文件(開立單位:來台就學前畢業之華校或僑居地自治會等所 開立之證明)。

6. 自傳 1 份。

7. 申請人本人金融帳戶影本,請黏貼於申請表背面。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3/24(一)17:00止,請將紙本文件交至國際事務處一樓,承辦人張小姐(#2382/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